男子误入传销窝点,反骗34万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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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被老乡骗进传销组织,在与传销人员的接触中发现大部分传销人员都急需资金.于是,刘某以可帮忙办理大额透支信用卡为名,向传销人员收取手续费,诈骗金额高达34万元人民币!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2014年1月,刘某受其老乡孙某的邀请来到桂林市临桂区。在与刘某见面后的第二天,这位老乡便带着刘某来到一小区内上课,并不断向其灌输购买3800元产品加入“连锁销售”即可获得高额回报的理念,刘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进入了传销窝点。
刘某想要离开,无奈自己所带钱财和身份证均被孙某保管,无法购买回家的车票,刘某只好跟随传销人员一起上课。
经过一个多月的接触,刘某发现该传销组织是以管理人员的多少和申购产品的多少来获得晋升和回报的,而不少传销人员苦于没有资金,无法购买更多的产品来晋级。
刘某认为这是一个巨大的“商机”,不仅可以使自己逃离传销组织,还能赚上一笔,遂谎称自己的一位亲戚是某银行的主任,可以帮忙办理透支20万元和40万元信用卡,并取得了不少传销人员的信任。为了尽快拿到信用卡,83名传销人员凑够手续费共计346300元交给刘某,随后刘某以回家乡办卡为由携款逃离。
临桂区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交手续费便能够办理大额透支信用卡的方式,诈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做出上述判决。(完)
文章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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