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案例】有借未必有还,当心P2P诈骗!
案情简介
张雪(女)想向邻居李江(男)借款7万元。李江听说通过某P2P平台借钱给别人,可以每月获得10%的利润,便通过某基金公司的第三方平台向张雪账户转账7万元。不料,把钱借出去后,张雪迟迟不肯归还。李江一纸诉状将张雪告到法院后才发现,事情远非“民间借贷”那么简单。
有借未必有还
原告认为: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张雪应当尽快归还借款。
被告认为:
这7万元,应属李江对基金公司的投资款,而不是借款。原因有二:
1、李江虽然将7万元打到自己的账户,但这是按照基金公司的指示完成的,投资公司承诺每月返还李江10%的利润,收取1%的手续费。
2、虽然目前投资公司的网站关闭了,但李江仍然持有原始股正本。
所以,自己没有偿还7万元的义务。
一审法院:被告证据不足,理应归还借款
张雪虽以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所收到的涉案款项为投资款作为抗辩意见,但其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予以证明其主张,遂判决张雪偿还李江借款7万元。
二审法院:涉嫌经济犯罪,无需归还欠款
张雪不服一审判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期间,张雪申请法院向公安侦查机关调取某公司“集资诈骗案件”中涉及李江的投资信息。
经刑事侦查警官证实,该案当时正处在侦查阶段,公司网站信息已经被犯罪嫌疑人删除,侦查机关经过技术手段恢复了部分信息,其中包含了李先生个人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以及联系电话。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汇款凭证本身不能当然得出双方构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结论。因通过向公安机关调取的相应证据可证明本案有涉嫌经济犯罪嫌疑,应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故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李先生的起诉。
已经被骗了?法小宝给你支几招!
1、立即报警;有人说报警没用,警察不给立案。那就迅速创建维权QQ、微信群,或者到各大网贷论坛发帖,把受害者都集合在一起,统计涉案金额。一般地,当涉案金额达到8000以上,部分地区达到6000以上时,警方不敢不理。
2、申请冻结平台资产;以防案件侦查过程中资产被藏匿或转移。
3、记录好该平台的所有工商信息;例如注册号、公司名称、税务登记证号与组织机构代码证。
4、保留与平台签订的相关合同以及相关票据;一定要留存该平台用过的所有银行账户,不管是对公账户还是私人账户。
5、收集平台工作人员与所有受害者用过的联系方式。所有网上的东西都能更改使用所在地,但是手机和电话不可以,因为要通过附近通讯基站发出通讯请求,所以这一点对于锁定犯罪嫌疑人也很重要。
高收益的背后往往蕴含着高风险,所谓高收益“零风险”的投资往往都是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骗局。还是那句话,天底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延伸阅读:
1、小心骗局!小心中招 → 这些骗局,据说99%的人都中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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