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 | 保姆发生这些,雇主需担责!
随着家政市场需求量的逐年递增,“保姆问题”已呈多发态势。而中小企业和大量个体户集成的家政行业,因规模小、实力弱,再加上保姆的素质参差不齐,使得家政业服务水平差强人意,时有纠纷发生。
其中,尤以保姆伤亡事件而导致的诉讼矛盾最为激烈。
47岁的阿秀经熟人介绍到雇主曾先生家中从事保姆工作。某日,阿秀在更换曾先生房内上下铺床单时,不慎摔伤至左腿骨折。送院治疗39天后,经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后,阿秀将雇主曾先生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阿秀受雇于曾先生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双方形成雇佣关系。
阿秀到上铺更换床单存在一定的危险性,而阿秀作为长期专门从事家政的服务人员,应当预见到危险性,并尽到必要的审慎注意义务,所以造成其自身伤害,其本人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而作为雇主的曾先生未告知其注意事项,也未采取任何安全保障措施,未尽到对保姆从事工作提供安全工作环境的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一款“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曾先生应对阿秀在从事雇工活动中所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尽管曾先生再三强调阿秀是自身注意不够才受的伤,雇主不应该承担责任。但法院认为曾先生作为雇主在提供安全保护、完善保障义务方面存在一定过错,应按50%的过错责任承担,共需赔偿阿秀损失3万余元。
既然雇用保姆自带风险,那站在雇主的角度,如何降低雇主风险才是各位最关心的!其实,不同的家政服务模式,雇主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也不尽相同!
目前,家政服务的模式主要有三种,不同的服务模式,雇主和中介所需要的承担的责任也不尽相同:
第一种:雇主自己聘请
雇主风险:★★★
保姆提供劳务,雇主支付劳务报酬。此种情况一般发生在熟人之间或是经人介绍,雇主与保姆只做口头约定或是简单的书面协议。此时,雇主与保姆之间形成雇佣关系。保姆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应根据双方过错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 保姆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自己受到伤害,则可免除或者减轻雇主一方的赔偿责任。
- 保姆只是存在一般过失,则不减轻雇主一方的赔偿责任。
第二种:雇主经家政服务中介机构聘请保姆
雇主风险:★★
此时,雇主、家政中介、保姆签订三方协议,家政中介收取中介费,雇主直接向保姆支付劳务报酬,雇主责任和保姆自身的过错责任也会适当减轻。因为中介机构在提供信息的过程中,对雇主和保姆的相关信息负有考察的责任。
但这种情况下的主要责任仍然在于雇主责任和保姆自身的过错责任。因此,规范合同,对三方都有保障↓↓↓
第三种:雇主与家政服务公司签订家政服务合同
雇主风险:★
这种情况下,雇主直接向家政公司支付劳务报酬,保姆的报酬由家政公司支付。保姆是家政公司的员工,他们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受劳动法保护。
此时,若发生意外,保姆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的方式向公司主张权利。而雇主与保姆可以定位为承揽合同关系,其只有存在定做、指示等特定过错时,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工作环境、工作条件等。
在上述前两种用工模式中,雇主与保姆的关系实际上同属于一种,即雇佣关系,只不过第二种模式加入了中介机构,在产生纠纷后,中介机构应对其中介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第三种模式中,雇佣关系的双方是保姆和家政公司,雇主与家政公司的关系一般认为是承揽合同关系。
很明显,第三种情况,雇主需要承担的风险是最小的,因此,通过家政服务公司找保姆才是雇主最明智安全的选择。那么,如何找到一家靠谱的家政公司呢↓↓↓
口袋律师提醒: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觉得,直接请保姆可节省中介费等费用,殊不知,找到一家靠谱的中介,不但能降低雇主风险,保姆也通过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和体检,降低引发纠纷的几率。
遇到劳动纠纷,找口袋律师,就对了!
延伸阅读:
-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