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G丨调戏警察?出狱两天再进去呆1年吧~
如果让小编举个例子,证明一下“不作死就不会死”,那么我想下面这个案例就比较适合。
2015年,张伟(化名)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今年1月7日,刚出狱的张伟徘徊在上海火车站无所事事。
两天后的深夜,他在无聊之中,突发奇想,“想与公安机关开开玩笑,想看看公安机关的反应和应对能力”。
于是,张伟先后两次用公用电话拨打110电话报警,接通电话后,陈某佯装焦急,谎称在铁路上海站有炸弹。公安机关接报后,虽收到的有效信息有限,但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布控、疏散、排查等应急工作。
张伟原本还想拨打119火警电话试一试,但当发现公安机关如此迅速地出现后便放弃了念头。公安机关经辛苦排查后,发现系虚假报警,经过追查,次日便将张伟抓获。
法庭上,张伟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本以为只是一个小小的玩笑,却因为法律知识的欠缺让自己走入犯罪。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伟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判处张伟有期徒刑一年。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提醒大家,千万不能因一时兴起或突发奇想,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否则可能因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而受到刑法制裁。
知道不懂法后果有多严重了吧,知道跟口袋律师成为好朋友的重要性了吧,现在知道也不晚~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上海法治报”(ID : Shfzb34160932),口袋看法已获授权,转载或商业使用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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