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G丨悲剧再次发生,四川游船风雨中翻沉!
在闲暇时刻,能与家人好友一起出行游玩是忙碌之余最轻松惬意的事儿了。只不过,在这份美好之外,我们必须要时刻谨记自身旅途安全。
虽然关于这方面的保险知识普及晓保已经强调过很多次,但意外总还时有发生,而且很多消费者都心存侥幸,保险意识较为缺乏。
2016年6月4日,四川游船风雨中翻沉的消息又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四川游船风雨中翻沉,距离“东方之星”旅游客船翻沉事件”一周年,悲剧再次发生!
“【四川游船风雨中翻沉】2016年6月4日,四川广元白龙湖上一艘游船沉没,仍有14人下落不明。一位获救者回忆:‘一下船就翻过来了,我努力站起来时水已在往里面灌…正好有个口子我就被灌出去了…一瞬间过去整个沉下去就几十秒的时间…’ ”

不得不说,这次游船翻沉事件又牵动了不少人的心,尤其是它发生在去年“东方之星”旅游客船翻沉事件一周年之际!当时的事件还历历在目,令人不忍回首,没想到同样的事情在这个时间段再次发生!同时,它也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在意外发生时,我们除了为当事者祈福、提醒大家注意旅行安全事宜,还有一点就是需要再次为大家普及保险知识。你了解吗?
在去年的“东方之星”事件里,保险业共承保失事客船船东、相关旅行社、乘客和船员投保的各类保险340份,保险金额共计9252.08万元。为使更多人更好的了解保险,尤其是当意外发生后,能够利用保险挽回一部分损失,晓保再次为大家分享旅途中我们能用到哪些保险?
简单来说,这个险种通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投保人为旅行社。投保后,一旦发生旅行社的责任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晓保提醒
晓保提醒
以上是晓保针对这次事件为大家普及的,消费者个人可以关注的保险产品。其实在类似这样的事件里,还涉及到承运人责任险以及船舶保险。
前者通常承保客运经营者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致使旅客遭受人身伤亡、直接财产损失时,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对旅客承担的赔偿责任。后者通常以各种类型船舶为保险标的,对其在海上、内河航行或者在港内停泊时,遭到的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可能引起的责任进行赔偿。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保监微课堂”(ID:bjwkt_circ),口袋看法已获授权,转载或商业使用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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